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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解答)
開立儲物帳戶 家居客戶方面,本公司只接受十八歲或以上之香港居民之儲物,客戶請於簽署儲存合約時出示最近三個月之香港住址證明。商業客戶方面,本公司只接受在香港境內註冊並設有境內註冊地址之企業,海外或離岸註冊之商業客戶恕不接受。香港儲物室保留一切接受客戶開立儲物賬戶之權利。
   
開立帳戶時須繳付之費用
客戶須於開立帳戶時繳付一個月上期的儲物月費、儲物按金、運輸服務費用 ( 如適用 ) 、智能卡按金 ( 如適用 ) 及其他服務收費 ( 如適用 ) 。
   
儲物按金
儲存期為一至兩個月之客戶的儲物按金為一個月之儲物月費;而儲存期為三個月或以上之客戶的儲物按金為儲物月費之兩倍。儲物按金只作按金用,不可作扣減月費、運輸費或其它費用。
   
什麼物品不能儲存
如客戶之有可能影響其他客戶之儲物安全,包括任何危險品 ( 包括易燃、腐蝕性 ) 、食物、違法及令人心理不安 ( 如骨灰 ) 之儲物,一概不接受。
   
儲物保險

為使客戶在儲存期間得到最大的保障,我們更送出儲物保險予所有客人。保障範圍包括火災、水災、爆竊等。每個儲物單位之最高賠償額為港幣一萬元(每件物品不多於一千元)。

(如客戶需額外購買儲物保險,可與我們聯絡或自行購買)

   
最低儲物月費
最低月費為一百元,儲物月費不足一百元亦會以月一百元計算。
   
處理儲物
請按此查看詳情
 
預約運輸服務
請於兩日前預約我們的運輸服務,而收費是因應地點及物品數量而有所不同,請向我們查詢。
   
自顧運輸服務
客戶可以選用香港儲物室運輸服務或是自行運輸物品至香港儲物室。
   
授權
必須客戶本人或其授權人仕才可新增或提出儲物服務,香港儲物室有權要求客戶或其授權人仕出示身份証明文件以核身份。
客戶須填妥我們的授權表格以登記被授權人仕。
   
更改帳戶資料
請向我們的客戶服務員查詢有關手續,電話:2817 6486
   
開立繳費靈戶口
請致電繳費靈熱線查詢:23119876
   
信用卡繳費
客戶只要透過指定的網上銀行便可使用信用卡繳費,輕鬆又自在,詳情請向有關銀行查詢。 (按此查看銀行名單及查詢電話)
   
申請自動轉帳
請下載有關表格,填妥後寄回我們的郵寄地址。
   
儲物清單
我們會提供儲物清單予客戶作參考對照,其中詳列香港儲物室物件編號、客戶自訂號碼、儲入日期、儲物月費。
   
終止儲物服務
客戶可於最短儲存期後隨時終止儲物,唯須至少七日前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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