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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以在迷你倉儲存的物品

雖然香港儲物室不會檢查每位客人的儲存物,但因各種原因, 有某些物品我們是不容許儲存在迷你倉內。我們希望顧客自律,以保持一個最佳的儲存環境。以下是一些不適合的物品:

 

人類 – 之前報張有報導過一位女士因租金較便宜而蝸居於迷你倉中。可是,居住於迷你倉中是違反香港法律的,而且迷你倉並不是一個理想的居住環境

 

動物 – 在外國曾經試過有人在出外旅行時把寵物留在迷你倉中。那位人士最終因虐畜而被拘捕。

 

食物或容易腐爛的物品 – 經常會有客人問我們迷你倉可否存放食物,而我們的答覆是不論乾或濕的食物, 均一侓禁止的。食物容易腐爛及發出異味,而且可能招惹蟲蟻。

 

違禁品 – 武器, 毒品或其他非法的物品一侓禁止。而我們的倉內設有二十四小時閉路電視及出入紀錄。若顧客在倉庫內作出任何非法行為, 警方可要求我們交出所有紀錄。所以, 於迷你倉中儲存違禁品是非常不智的。

 

現金 – 雖然我們的防盜系統十分完善,但現金或貴重物品最好還是存放在銀行。

 

若發現顧客於迷你倉中儲存以上物品,我們有權單方面終止儲存合約。